妻子难忍丈夫打呼噜诉离婚 非法定理由被驳回
发布日期:2013-08-20 作者:余宇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夫妻结婚不到一年就想离婚,不因感情方面原因,却因对方打呼噜影响自己休息。2013年8月19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驳回原告王兰花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兰花与被告李树文系虎林市虎林镇某村人,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并互生好感。经过两年多的了解,在被告李树文的疯狂追求下,两人终于在2012年8月15日登记结婚,并于同年10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
婚后,被告李树文百般疼爱妻子王兰花,家务活也由其独自承担。但是婚后被告有一坏毛病暴露无疑,那就是爱打呼噜,且打呼噜声音非常大,严重影响了原告王兰花的休息。开始时,原告王兰花认为丈夫深爱着自己,就带着丈夫李树文到医院进行治疗。然而治疗效果并不佳,打呼噜声音仍未有减小的迹象。为此,被告自己也很上火,感觉愧对自己妻子,为此更加爱护好妻子,尽力地做到分房睡觉,尽力对妻子百般呵护。
原告王兰花也感觉到自己丈夫对自己非常好,可就是无法忍受其打呼噜这一毛病,最终下决心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丈夫李树文离婚。
在诉讼中,被告李树文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自己确实存在打呼噜的习惯,但这不是影响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自己也努力为这段感情改进,想永远珍惜双方来之不易的感情,故不同意离婚。原告也认可被告确实对自己很好,但就是无法忍受打呼噜给自己带来的痛苦。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然是经他人介绍相识,但是经过长达两年多的了解才登记结婚,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被告非常珍惜与原告的缘分,对此原告自己也予以认可。双方在生活中只是因为打呼噜引发纠纷,但这并不是重大矛盾,双方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程度。另外,打呼噜这一毛病也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理由,且原告也没有提出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故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婚姻关系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扶持,才能得以存续的。原、被告在生活中应进行良好沟通,互谅互让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鉴于上述情况,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当事人均为化名)
【附相关重要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