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秦安男子花13万彩礼娶媳妇 领证三天就要离婚
发布日期:2013-08-20 作者:余宇律师
法院一审判决女方退还彩礼7.4万元
天水秦安男子陈某花高额彩礼娶媳妇,致使自家经济困难成了低保户,可是其妻却在领取结婚证三天后就提出了离婚。昨日记者获悉,秦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女方退还陈某家彩礼7.4万元。
同居生活一年多后,天水秦安女子李某却在补办结婚证三天后提出离婚。对此,她的丈夫陈某认为,李某的行为无疑是为了躲避退还彩礼。陈某说,2010年2月1日,他经人介绍和李某认识,当月6日他们便按照民俗订婚,在订婚仪式上李某家人收取了他的彩礼等费用2万多元。事后,他家又先后四次给付李某家人彩礼6万元,再加上给李某父亲看病的1.7万元及办酒席的2万元等,到2012年2月他把李某娶进家门时已花了近13万元。这些彩礼钱大多都是借贷而来,由此导致他家经济困难,于2012年12月被政府批准纳入农村低保。
李某说,2012年2月,她和陈某虽然按照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直到今年2月28日,才补办了结婚证,但领到结婚证仅仅三天她便提出离婚诉讼,是因为她和陈某感情基础薄弱,陈某还动不动就对她施加暴力。
秦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补办结婚登记的目的并非自愿与被告成为合法夫妻共同生活,有利用有关法律规定规避返还彩礼的嫌疑,其行为应予谴责。因原告方收受被告彩礼数额较大,造成被告方家庭生活困难,成为农村低保户,故原告应全额返还被告订婚、结婚所给付的彩礼6.4万元及“三金”折价款1万元。对于被告要求原告返还其他财物的请求,因双方存在共同生活一年的事实,法院不予支持。
记者昨日获悉,秦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和李某离婚,李某家返还陈某家彩礼7.4万元。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