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流程图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澳门回归后人员因公往来香港、澳门所持证件及因公赴澳门审批办法等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
办事条件
一、需提供的材料:
《审批表》、邀请信或出国任务通知书、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副处以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办事流程
办事时限 三个工作日(特事特办);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办者,审核责任为行政处分
责任部门 省外事侨办
办事地点 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 0791-6266331
相关表格下载 江西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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