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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会网友同居两晚染盆腔炎 起诉获赔6千元

发布日期:2013-07-09    作者:刘德斌律师
“80后”的一男一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到一个月即相约见面,并同居了两个晚上,导致女孩感染炎症就诊引发纠纷。日前,广西天峨县法院成功调解该起私奔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由男网友赔偿女网友治疗费6000元。
天峨县某村民黄某与外县一美女岑某,通过网络平台聊天认识不足一个月,便相约见面结交朋友,并同居了两个晚上,第四日女网友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就诊,确诊为“盆腔炎性疾病”并住院系统治疗,共开支治疗费6064元,治愈后女网友要求男网友支付治疗费用未果。今年4月,女网友诉至天峨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男网友赔偿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6064元。
法院受理后,当事人要求不公开审理,办案法官同意当事人意见进行不公开审理,并周密组织双方调解,起初双方对立矛盾极大,互不相让,难以调和。办案法官采取背告背调解,就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向双方详细的宣传讲解,通过情与法理知识的讲述及耐心细致地做好男女网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后,双方对立情绪缓和,最终男女网友都作出让步,女网友明确放弃精神抚慰金不要,男网友同意开支治疗费用。最后法官促成男女网友达成调解协议,由男网友一次性并当庭付清女网友治疗费用6000元,致使一起离奇的健康权纠纷案得以圆满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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