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随意调岗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3-05-15 作者:叶丹平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如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应当理解为公司与员工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VRL上海市嘉定区劳动纠纷律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仲但是,劳动合同约定并不意味着公司可随意对员工进行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公司应当遵守以下规则:上海市嘉定区劳动纠纷律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法律师咨询、上海市嘉定区劳动合同律师
1、调整工作岗位必须具有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纠纷律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上海市2、员工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该员工不能胜任新工作,公司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员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纠纷律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法律师咨询、上海
3、公司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纠纷律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法律师咨询、上海市嘉定区劳动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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