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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忍家暴和丈夫外遇妻诉离 法官调解续姻缘

发布日期:2013-04-27    作者:盛春龙律师
    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寻常夫妻在一起偶尔吵吵架、拌拌嘴也是常有的事。可是对于结婚已十二年的刘英(化名)来讲,也许婚姻就像一座坟墓,因为丈夫郭军(化名)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和外遇,使她对婚姻和家庭都心灰意冷。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成功调解了该起离婚纠纷案,通过法官耐心调解,被告郭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答应不再对原告刘英实施家庭暴力,也不与婚外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双方在往后的日子互相信任和扶持。     原告刘英和被告郭军经人介绍与2001年1月3日在万安县民政局自愿登记结婚,婚后于2002年2月13日生育儿子郭轩。现原告以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被告经常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同时被告有婚外异性,且分句已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办案法官通过对双方以及双方亲属充分了解后,发现双方的婚姻关系确实出现了裂痕,但考虑到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维系了12年之久,如果原告、被告要是真的没感情的话这个家早就散了。但出现今天这个状况,被告郭军具有主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面对原告坚决要求离婚的诉求和被告坚持不离婚的哀求,办案法官没有就案办案盲目下判,而是充分做被告郭军的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由于自己生活作风以及对妻子的无视才导致今天的结局。通过对双方的耐心调解,被告逐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当场答应以后不再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也不再对其他异性有不正当交往的行为,双方在往后的生活中互相尊重和扶持。原告看到被告态度诚恳,为了孩子和来之不易的家庭,在法官的诚心劝和下表示愿意给被告,更是给彼此再爱一次的机会,双方达成了自愿和好的调解协议,于是一起即将离散的夫妇得以破镜重圆。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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