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QQ情缘限网络 婚后生活难经考验夫妻闹离婚

发布日期:2013-04-24    作者:盛春龙律师
    随着网络慢慢地主导人民的生活,有很多人通过QQ聊天而邂逅美丽的爱情,然而网恋毕竟是虚幻的,当一切回归于现实,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双方各自的性格、生活习惯等等都在考验爱情的真伪。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通过网络认识而结婚的离婚案请,最终双方选择好聚好散结束这段网络婚姻,女儿则归原告白羽抚养。     2011年5月白羽通过QQ聊天认识了同在深圳打工的老乡肖城,双方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刚开始白羽发现自己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知己,双方不仅有共同的语言还有共同的爱好,白羽于是认定肖城就是她的人生伴侣,并于2011年11月登记结婚。刚结婚一段时间双方感情还是很好的,但是在生了女儿以后,白羽发现肖城根本就不照顾女儿,而且每次都有很多理由在外过夜,双方几乎隔三差五就会大吵一次,而之前得共同语言现在也是变得寥寥无几。被告肖城在孩子刚满一岁以后就出去打工,既不寄钱给妻子,也不过问孩子的状况,甚至还要向白羽要生活费。面对这样的婚姻,白羽感到失望,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归自己抚养。     面对这样的案情,承办法官尽量对原告白羽进行开导,毕竟有孩子需要抚养,只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才能让孩子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但是白羽坚决要求离婚,并提出只要被告同意离婚,孩子归原告抚养,可以不需要被告支付抚养费。最终被告肖城接受了原告白羽的意见,同意离婚,孩子归原告抚养,原告放弃被告支付抚养费。就这样,一段通过QQ聊天建立起来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来源于:光明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