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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墙”妻子获谅解不悔改 无奈丈夫再诉离

发布日期:2013-04-18    作者:盛春龙律师
      妻子跟人同居生子,丈夫告上法院经调解和好,之后妻子又犯同样的错误,无奈之下,丈夫再一次将不肯悔改的妻子告上法庭。2013年4月17日,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二度诉讼离婚的案件作出了判决,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作出了处理。   据悉,原告王小强和被告陈英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同年11月生下一女。王小强在女儿出生后才发现妻子系再婚,因顾及年幼的女儿,就对妻子隐瞒婚史的行为忍了下来,继续共同生活。但陈英生育女儿后即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几年以后,王小强才得知妻子与其他异性同居生活,并且还生育了子女。为此,王小强于2009年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和好。但好景不长,和好后没多久,陈英又在外与其他异性同居,王小强实在无法忍受陈英的所作所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陈英婚后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而且双方长期分居生活,符合婚姻法 “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情形的认定,对原告的离婚请求应予以支持,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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