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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未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发布日期:2012-12-20    作者:邝宪平律师
    网友“七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感情确已破裂,能否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但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婚姻法》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经公告下落不明时,采取缺席判决的诉讼程序。实践中,法院对该程序的适用一般都会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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