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需求信息处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10-24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一)通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为需求信息(特别是定货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和具体运用提供规范性处理方法。
第二条 需求信息处理的基本步骤为:
1.确定搜集需求信息的基本方针和需求。
2.确定具体的业务分工和职责分担。
3.选择最佳搜集和调查的方法。
4.制作详细的信息报告。
5.根据需求信息,确定扩大客户定货的基本方针。
6.信息报告的分类归档。
7.通过信息发布,促进营业部销售人员的推销工作。
8.在公司内外实行信息提供奖励制。
第三条 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日常管理工作由企划部负责。
第四条 需求信息搜集工作的基本方针由企划部经理确定,并负责各组实施。
第五条 企划部制订信息搜集和市场调查规范,并负责培训指导有关。员。
第六条 所有需求信息都应交到企划部,由企划部进行归类、分析和存。提供信息者要填制信息提供记录卡。
第七条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企划部对各种信息的内容、可信度、用价值等做出分析判断,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八条 各营业部门要将近期工作重点、业务内容、需要的信息种类及时通报企划部。
第九条 对确有实用价值或采用后取得明显效果的信息提供者,给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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