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的管理(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 |
法律依据 |
《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2003〕30号) |
数量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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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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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审批表; 2、中国接受外国留学生高等院校名录; 3、接收单位申请函; 4、外国留学人员名单; 5、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函; 6、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7、外国留学人员护照复印件;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涉外管理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程 序 |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民中心C区2022室)——受理——处领导审核——办领导审批——办结 |
时 限 |
5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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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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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审批表.doc
外国留学人员名单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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