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抵押担保案例 >> 查看资料

一字之差 全案败诉

发布日期:2012-09-15    作者:胡长青律师
基本案情:甲工厂向张某借款80万元,期限一年,由乙公司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由乙公司承担偿还责任”。期限届满,甲工厂未还款。张某遂起诉,并请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驳回连带责任的诉请,张某不服,委托笔者上诉。接案后,做了大量工作,在二审中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挽回了他的损失。
释法提示:如果保证合同约定“到期不偿还借款,由乙公司承担偿还责任”,仅是一字之差,张某在一审就能实现诉求。因为“不能”指债务人客观上不具备履行能力,必须具备执行不能的前提;而“不”的字义仅强调债务人主观上不愿履行,或者客观上到期不履行。这样少写一个“能”字,就符合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