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推荐国家杰出人才候选人(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选拔推荐国家杰出人才候选人 |
法律依据 |
1.《关于开展“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4号 人事部.广东省当年发布的有关文件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符合人事部本年发出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条件。 |
申请材料 |
按人事部文件要求申报材料 |
申请受理机关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决定机关 |
国家人事部 |
程 序 |
1.发文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上报材料; 2.受理.初核各单位申报材料; 3.挑选专家评选会评委专家,召开专家评选会; 4.局领导审定; 5.行文上报省人事厅。 |
时 限 |
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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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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