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损失费补偿协议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2-07-19 作者:孙大元律师
法理分析:对于该问题,法律界形成了以下不同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该协议有效,男方应当依据协议向女方支付赔偿金。理由为,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及意思表示负责。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我国婚姻法没有对因为男女方分手需要向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的法律规定,这种协议缺乏法律依据。
本人认为,该协议有效,但是男方在没有履行之前可以撤销。因为,男女未结婚登记自愿同居,不属于合法夫妻,双方关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无论是合法婚姻关系还是男女自愿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然如果一方自愿给付,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所以,这份协议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俗良习,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由于他们没有合法的实际债权债务发生,应当属于一种财产赠与协议。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因此,男女主人公签订的这份协议,我认为男方现在也有权撤销。
仅代表本人观点,愿与各位同仁和朋友们共同商榷。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