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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发布日期:2012-07-11    作者:石修烈律师
最近很多想离婚的当事人咨询时都问同一个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同意,分居两年,是否就可以自动离婚?或自动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所谓自动离婚,本人做为一名执业律师也没有听到过“自动离婚”之说。      分居满两年:仅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一个法定条件而已。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还规定(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纵观整个婚姻法全条文,也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的第三种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即指夫妻双方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所以“自动离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分居满2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更是错误的,当事人不要因为怕麻烦而选择没有法律效力的方式,以为自己已成功离婚。再次去申请结婚,将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也很可能因此重婚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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