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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婚姻诉讼精选案例--这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发布日期:2012-05-20    作者:叶齐伟律师
     李某有前列腺疾病,婚前已经告诉妻子张某,张某表示,爱李某就能包容李某的一切,无论什么都愿意和李某一起共同度过,患难与共。     婚后,随着时间流失,爱情的新鲜感和浪漫都褪去了,只剩下材米油盐酱醋茶的时间,特别是当摩擦磕碰成为困扰的时候,一些缺点被过度的放大。
    最终,张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理由说道:李某的前列腺疾病没有根治的希望,且双方进行性生活的频率太低,因此提出离婚。
    叶律师认为,这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张某婚前就知道李某生病的事实,且该疾病不是张某所说的无治愈的可能,只是暂时没有治愈,至于性生活和这个疾病也没有本质的联系,新婚过后的夫妻性生活的频率肯定没有新婚燕尔时那么高。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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