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矿产资源许可——延续(北京)
事项编号: | 0012C014-0102 |
事项名称: | 开采矿产资源许可——延续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3、《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收费标准: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部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矿产资源开发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
乘车路线: | 乘坐13、62、602、117、406、807到和平里站下车,往东行150米,路南,乘坐123、104快、110、116到和平里火车站,下车即到,路南 |
联系电话: | 64409669 64409789 |
监督电话: | 64409669 |
相关网址: | //www.bjgtj.gov.cn |
备注: | 北京市国土局用户使用手册 |
办事程序
开采矿产资源许可——延续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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