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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隐瞒试婚经历 丈夫愤而诉请离婚

发布日期:2012-03-24    作者:冯锦锡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黄艳晓 王随和) 女青年张某结交新男友王某后故意隐瞒了自己曾与他人试婚三年的事实,与王某热恋两个多月后两人登记结婚。后来一次争吵中,张某用和他人试婚的“光荣历史”指责王某,备感受骗的王某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12月23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因试婚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离婚。

  今年3月初,22岁漂亮时髦的张某经人介绍与23岁的小伙王某认识。5月18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缺乏婚前必要的了解以及对婚后所要面对的生活的心理准备,两人常因日常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今年8月份的一天,因张某购买了高档化妆品,二人发生了口角。争吵中,张某随口说道:“我跟某村的孙某过了两三年,他都不敢这样管我……”此言一出,张某顿感失言,便寻死卖活、大闹不止。而王某觉得张某个人生活太随便,太不自重和自爱,且两人婚前缺乏了解,张某故意隐瞒过去的生活、欺骗了他,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二人相识不到三个月便匆忙结婚,彼此缺乏了解,二人也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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