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小心财产转移
发布日期:2012-03-23 作者:徐涛律师
离婚是现在社会的常见现象,而大多数离婚官司都存在一方怀疑另一方转移家庭财产、制造债务的问题。一位法官称:在婚姻处于破裂的边缘时,许多夫妻都会使出浑身解数,把双方婚前的共同存款私下转投股市、国债或者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将财产转入他人名下。有的人还在生意上做假账,证明自己经营失败,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背上了债。
对于转移的离婚案件,普遍存在着“取证难”的现象。一名律师说:夫妻一方控制着家庭财产,如果将现金或财产转移,另一方很难知晓,即使知道也难以举证。就算是一方将房产、汽车私下卖了,法院判决一方要赔偿对方钱财,然而前者早就将所得款转存他人名下,判决还不是一纸空文!据了解,在乌鲁木齐市的司法实践中,这样的案例和现象很普遍。
转移财产手法之一:私下变卖
2004年秋,常女士向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决意与“久不归家”的丈夫离婚。在法庭上,丈夫表示要痛改前非,好好爱护妻子和女儿。女方心一软,答应与丈夫和好,并撤回了离婚起诉。可是仅仅过了几个月的时间,常女士的丈夫又不知去向。2005年1月,当常女士再次提起,准备与丈夫分割财产时,却发现丈夫在她上次撤回起诉之后将家里的多处房产、汽车都卖掉了。由于难以举证,常女士只有放弃了对这些财产的拥有权利。
分析: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
据有关部门介绍,私卖房产、汽车是乌市最常见的转移夫妻财产的形式之一。乌市公证处称,近年来他们多次碰到以假冒配偶之名办理委托卖房的案件,有的是伪造配偶的身份证或者委托书,还有的是一名男士拉上一名女子假冒妻子来办理“委托卖房公证”。
转移财产手法之二:伪造债务
王华(化名)与卫刚(化名)婚后积累下巨额资产,卫刚说光房产市值就将近1000万元。当卫刚于2006年提起离婚诉讼时,王华说有五六百万元的债务,而且这些债务都是在一年时间的几个月里冒出来的。
卫刚指责王华是伪造债务、恶意转移财产。卫刚举例说,王华让她的妹妹和姑姑伪造借条,制造出欠其妹妹120万元本金及79.2万元利息、欠其姑姑100万元本金及利息88万元的债务,从而将市值近1000万元的别墅以380万元的低价变卖。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王华所说的债务绝大多数属于个人债务,不能以夫妻财产来支付。
分析:离婚债务大多是伪造
伪造债务是近年来最“高明”转移夫妻财产的方式之一,而且这些所谓的债务往往都由法院判决来确认,因此经常一方在打离婚官司,而另一方的亲友或者其他人将离婚夫妻一起告到法院,说是欠了他(她)的债务,要求用房产等来抵债。
转移财产手法之三:私赠财产
一对夫妻,结婚十几年。丈夫在事业单位工作,收入不高,因患有糖尿病,每月收入基本上都花光了;而妻子是做贸易的,灰色收入颇丰,积攒下不少“私房钱”。
后来,丈夫因妻子私下处置财产而提起离婚诉讼,后因丈夫无法举证,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分析:私赠现金难以举证
赠房一方往往提出,房产本身就是自己父母在婚前赠送或者由兄弟姐妹投资的,因此自己有权处理。这类纠纷一般容易分清,然而如果控制家庭财产的一方将现金私下赠送亲友或转存他人账户,往往就很难举证。比如家庭存款到底有多少?家庭花销是否正常?究竟转移到哪里?大多数被转移财产一方都是云里雾里,无从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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