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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就遗弃问题采访深圳张勇律师

发布日期:2012-02-29    作者:张勇律师
平湖人民医院又收一名弃婴“小龙女”体征平稳可能会送福利院
护士为第二个“小龙女”检查身体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云强摄影报道:2月17日本报刊登了深圳平湖发现一名弃婴事件,引起了社会多名爱心人士前往看望女婴。昨日,记者来到深圳市平湖人民 医院,“近几天很多市民前来探望女婴,昨天,又有市民给女婴寄来了一箱奶粉。”院方介绍,目前该弃婴体征平稳健康,公安部门正在寻找其亲生父母,如找不 到,女婴将被送至福利院。另外,2月18日,该院又收到一名被弃女婴,送院时该女婴生命危在旦夕,经治疗女婴生命体征已经平稳。 
  医院再接一名弃婴 
  昨日上午11时,羊城晚报记者来到深圳市平湖人民医院,在儿科,记者看到了16日被弃的女婴。儿科的护士们给这名在龙年被弃的女取名为“小龙女”,她躺在温暖的保温箱里,可能是肚子饿了,她在哇哇大哭,护士给她喂了牛奶后,她便又安静入睡了。 
  据儿科的肖主任介绍,“小龙女”目前体征平稳健康,公安部门正在寻找“小龙女”的亲生父母,如果找不到其父母,待女婴体征完全稳定后,将被送至福利中心。肖主任说,经媒体报道“小龙女”事件后,很多热心市民到医院看望女婴,便送来很多奶粉、衣服、尿布等物品。 
   “小龙女”的父母尚未找到。18日,平湖人民医院又接到一名被弃女婴。据肖主任介绍,送来时该女婴还连着脐带,同样是在路边的垃圾桶旁边被发现.经初步 检测女婴约为37周,体重仅有4.6斤,只是靠微弱的哭声吸引来路人,才被送至医院。目前,该院已对第二个“小龙女”进行了保暖、吸痰等相关治疗,两名弃 婴被安排在同一个病房内。记者看到,几名护士正在给第二名弃婴做身体检测。肖主任说,该女婴体征平稳,各项指标正常。 
  市民不可私养弃婴
  记者在采访期间,一位阿姨刚好前来看望“小龙女”,据护士介绍,这位阿姨有意领养“小龙女”。阿姨说,她女儿已经有了一名男孩儿,现在想领养一名女婴。而据院方介绍,市民不能直接从医院领养弃婴,有意领养婴儿的市民可能福利院办理收养手续。 
   据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唐荣生介绍,医院在接到弃婴后,应向公安部门报案,如找不到其亲生父母,公安部门会将婴儿送入社会福利院。他说,市民如有意领 养婴儿,可到福利中心办理相关的手续。收养的基本条件为,出示领养父母的身份证、房产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身体健康情况等。“最看重的还是经济能力与领养 人身体、心理的健康情况。”唐荣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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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婴要担相关责任
   遗弃婴儿将面临哪些法律的责任?据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介绍,若遗弃行为情节恶劣,应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 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 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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