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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婚半年能否再分财产

发布日期:2012-02-05    作者:杨东律师
杨东律师.2232已经离婚半年能否再分财产
 
    我和前夫通过诉讼离婚,至今已有半年多了。
 
现在我才得知,前夫有数笔我在离婚时并不知晓的财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并没有提及,判决书中自然也没有关于这些财产的分割方案。请问律师,我现在如果有相关证据,能否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些财产?——马女士
 
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本文刊登在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栏目”)回复如下:马女士: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因此你可以提前诉讼,提供证据,要求分割财产。另外,对你前夫这样恶意的行为,你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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