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某离婚对方撤诉案
发布日期:2008-06-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深圳康某离婚对方撤诉案
2008年05月11日
深圳康某与妻子均是从内地来深圳创业的,经过几年拼搏开办有私人诊所、加工厂,买有房子和汽车。后其妻与其感情日益淡漠,于2007年初提起离婚,诉状达七页之长,要求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债务两人分担,孩子由妻子抚养。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其妻子的诉求与事实理由,针尖对麦芒地写了八页答辩状。康某将本律师所写的答辩状与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出示给妻子后,妻子理屈词穷,主动要求与康某和好,并且向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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