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再胜诉----俄罗斯边境办案纪实(二)
发布日期:2011-05-24 作者:臧云律师
既然下了处罚,就再次起诉吧。
在开庭中,本律师提出,这次的处罚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被告草原站处罚的事实依据是我方当事人在草原上种植了农作物,而适用的法律依据是草原法第六十八条。该条的规定是这样的: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律师指出,我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采土、采砂、采石等行为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因此,被告草原站适用该法条的规定是错误的。被告的行政处罚属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而被告的律师则指出,采土、采砂、采石等行为,实际上应该做扩大解释,应该包括一切在草原上的非法活动,应该包括原告的种植农作物的活动。对此,本律师又进一步指出,对于行政法规这类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公法,不能像民事法律那样做扩大或者类推的解释。刑法之所以禁止类推,就是这个道理。
开庭的辩论相当激烈,但所陈述直观点主要是围绕着法律适用这一具有较深法理的问题。
开完庭后,本案并未及时宣判。
半个月后,我接到了当事人的电话:臧律师,被告草原站已经自行将行政处罚撤消了!
显然,我们这位农民兄弟,又一次取得了胜利!!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2026年7月乌鲁木齐涉农经济作物维权全流程剖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结合 1150 亩甜菜收购违约胜诉案,普及农户合伙债权继承、农业损失司法鉴定专业法律
- 2026年7月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项法律服务:孙洪国律师结合孙某常某 900 亩划拨荒地流转上诉案,详解划拨土地转让司法认定规则
- 相邻权侵权纠纷|邻里建房侵占通行采光排水权益,李荣维律师维权止损彻底化解邻里侵权矛盾
- 宅基地权属纠纷|邻里边界争议积怨多年,李荣维律师取证确权圆满化解邻里地界矛盾
- 土地互换未登记,5年后反悔?李荣维律师:土地互换法律问题深度解析
- 人死就得退地?承包期内人口减少,村集体就能收回承包地?李荣维律师从胜败两面总结土地维权实操清单
- 承包地被征收,补偿款该给谁?村集体、承包户到底怎么分?李荣维律师用真实案例+四步维权流程,带您理清这笔“土地账”
- 把承包地租给别人种大棚,对方却搞起了农家乐,这合同还能不能作数?李荣维律师:土地经营权流转三件事讲透
- 跟邻居互换土地,反被人收了回去?口头协定算数吗?李荣维律师:土地经营权≠承包权,这五条裁判规则请收好
- 签了20年租地合同却没登记,村集体又包给别人了怎么办?李荣维律师用真实案例讲透“登记对抗”
- 你承包的荒山,村委会却阻止你出租?李荣维律师用真实案例讲透“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 最高法: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无效!
- 中介收租金后跑路 房东应否退还租金!
- 2023-2024年度重庆交通事故及医疗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热门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分析
-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房屋所有权归谁?
- 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案
- 浅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区别
- 土地纠纷调解案例
- 非家庭方式承包的土地被征用时不能获得土地补偿费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代理词
- 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成功案例(村民集体起诉确认村小组对外发包土地的合同无效)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詹晓明诉韩文德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 农村外嫁女不得集体分红,起诉村委会
- 农村土地承包权未经同意流转是否有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 农用地出租,合同无效案例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