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被同事打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日期:2009-08-24 作者:单兴山律师
日期:2009-08-20 中国妇女报
8月15日晚,我们工厂加班,我准备下班时碰见我的下属小明。我跟小明谈起转班的事,他不满意,就开始动起手来。我一直没还手,周围好多同事都拉不开,有几位还被踹了几脚,后来小明被带到了看守所。我的眼睛被钢筋打伤,下眼皮处竖着缝了七针,眼球内有出血。目前医院诊断书还没出来,如果对视网膜有影响,视力很可能会减退。
我有下列困惑,希望给予解答:
1.我已向相关部门申请了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如果对结果有疑虑,我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2.这种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以现在情况来看,我可以申请得到什么样的赔偿,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3.小明扬言要报复,我也不想继续在那里工作了,我很担心安全问题。对于公司方面而言,我能争取什么权利?(读者 小刚)
小刚读者:
小明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本案最终能否定罪,法医鉴定的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首先应该进行法医鉴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公安机关将鉴定结论告知你本人时,如果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你所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从事件的起因来看,你是在跟下属小明商谈转班的事情而遭受其暴力伤害的,该暴力伤害与你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该暴力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规定。因此,你所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享受工伤待遇,有一个必经程序,就是先进行工伤认定。你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你所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你的伤情构成伤残,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你不想继续在该单位工作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应当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单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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