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施工合同无效
发布日期:2023-12-11 作者:赵荣烈律师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此,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本条只列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看,规划审批手续包括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的施工合同必然无效。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呢?之所以认为没有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无效,是因为“建设用地规划与建设工程规划直接关系到土地合理使用、科学利用及城乡整体不足,这与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是紧密相关的”,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不意味着用地不合法,从城乡规划法看,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无论是划拨地还是出让地,都应该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不属于“规划许可审批”,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没有施工许可证签订的合同是否无效?从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看,施工合同是在施工许可证申请前就应该签订,显然不能因为施工许可证是否反过来影响合同的效力。
本条规定,在起诉前取得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当事人再主张合同无效的,不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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