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某诉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23-0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被告辩称,原告委托其运输的货物非木质包装,不存在熏蒸和其他争议。存在争议的是案外人郝某委托运输的另一票货物。不存在因被告计算失误而拆分成两次运输的问题,且原告并不存在经济损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理经过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1、案外人郝某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另一份合同关系
原告认为,郝某与被告不存在另一份合同关系,第二次运输也是基于原告的委托。原告提供了以下证据:A、由原告签字的《物品出口委托书》及《发美国OAKLAND运输协议补充条款》,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B、2001年3月20日被告给原告出具的收货单,证明原告委托的具体货物,证明被告未能一次将托运货物出运,导致二次运输,同时被告要求郝某又签了一份物品出口委托书。
经质证,被告对上述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证据A约定的包装种类是“气垫膜、纸板”,不存在熏蒸问题,与本案无直接关系;证据B是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运输合同项下的文件。
被告认为其与郝某存在另一份合同关系,本案所涉货物是郝某委托其出运的。被告提供了以下证据:a、郝某某签字的《物品出口委托书》;b、《发美国OAKLAND运输协议补充条款》,证明郝某某与被告存在委托关系,物品包装种类非木箱,不存在熏蒸问题;c、郝某签字的《物品出口委托书》,证明郝某与被告另有委托关系,郝某委托的货物包装为木箱,存在熏蒸;d、FCL公司的提单(第一次运输),证明原告的委托已实际履行;e、FPS公司的提单(第二次运输),证明郝某的委托已实际履行。
经质证,原告对上述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郝某与被告签订的委托书日期是3月21日,但被告收到托运的货物是3月20日,说明委托书是倒签的。
本院对原、被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原、被告于2001年3月9日签订的《物品出口委托书》、《发美国OAKLAND运输协议补充条款》约定了运输的包装、运费价格、运货范围、被告的其它义务、熏蒸处理、单据提供以及付款方式,双方当事人对此无异议,应认定为原、被告间运输协议的主要条款。2001年3月20日被告开具的两张发票,一张表明104件物品(即第一次运输的物品)装于一只20尺集装箱,另一张表明部分物品(即第二次运输的物品)装于七只木箱,两张发票所列物品的编号是统一编制的,可以证明2001年3月20日以前被告已收到原告托运的全部货物,并拆分为二次运输;两张发票抬头均写明给郝某某,说明被告承认全部物品均系原告委托出运。上述证据可以支持原告关于其与被告存在一个合同关系、第二次运输系因第一次运输未能装运所有货物所致的主张。
2001年3月21日郝某与被告签订《物品出口委托书》托运物品是7只木箱包装的货物,该批货物在原、被告签订的《发美国OAKLAND运输协议补充条款》所约定的运输范围之内,并与第一次运输的物品统一编号于3月20日前交付被告,故该委托书不能成为郝某与被告间的另一合同。该委托书约定运费为460美元,应认定为对原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故第二次运输亦是基于原告的委托。两份提单可以证明被告履行了合同义务,但不能证明被告与原告和郝某分别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故本院认为被告提供该证据不能支持其关于两个合同的主张。
二、原告委托被告运输的货物是否因经过熏蒸造成原告损失原告提供了以下证据:A、塘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熏蒸
消毒证书,证明被告违约对原告所托运之物品进行了熏蒸;B、在欧洲购物的小票、购物发票,证明原告受损物品的价值;C、ACD公司处理污染物的发票、ACD公司的处理物品清单,证明被告违约、原告物品受污染、垃圾处理专业公司的收费情况。
经质证,被告认为证据B与发票不一致,不能看出购物主体,不能证明货物已装船;证据C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未经公证、认证,证据形式不合法,所列货物与运输发票上所列货物不吻合,被告没有对原告托运的货物进行熏蒸。
被告提供了焦点一的证据,证明原告和郝某的委托已分别履行,郝某托运的货物存在熏蒸。被告另提供了以下证据:a、2001年3月20日被告签发的发票,证明郝某委托的货物中无食品、药品;b、熏蒸、消毒证书,证明郝某委托的货物才存在熏蒸;c、摘自网页的溴甲烷的科学性质,证明熏蒸的无毒、无害性。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法与经济、政治和宗教等的关系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行政许可的实施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知识产权法-进口权
热门文章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仿真练习题
- 司法考试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区别
- 司考刑法案例分析题目精选
- 第29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事前故意的因果关系错误
- 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
- 司考刑法必背考点:一罪和数罪
-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旧对比(法条版)
- 法理学名师指导之四:法的局限性
- 司考刑法重点:重叠的因果关系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结果提前实现的因果关系错误
- 民事法律关系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
- 法的历史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