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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心理品质的特征、构成及培养

发布日期:2003-12-3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时间:2003-11-9 13:40:11 来源: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作者:李锡海 阅读223次

    侦查主体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可以提高在侦破中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对各种心理疾患的免疫力,因而能有效地提高侦破效率。所以,对侦查心理品质的研究,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侦查心理品质的特征

    侦查心理品质是侦查主体在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方面表现出来的本质特征。它是影响案件侦破速度和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影响侦查主体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侦查心理品质有自身的一些特征:

    (一)侦查心理品质具有稳定性

    任何侦查主体,其心理品质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世界观和心理品质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世界观决定心理品质,而不是相反。由于侦查主体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世界观是相对稳定的,不会轻易改变,所以,由世界观所决定的心理品质,必然也是相对稳定的。

    正因为心理品质具有稳定性,所以在侦查主体的人生征途中,有好多东西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被人们淡忘了,而在某些案件的侦破中所表现出来的火一样的情感、钢铁般的意志、敏锐的思维等良好的心理品质,却会日益鲜明动人,放射出夺目的光彩。正因为心理品质有这样一个特点,我们才能从总体上把握某个侦查员心理品质的固有特征,在侦查中做到“人尽其才”,更好地侦破犯罪案件。

    (二)侦查心理品质具有多面性

    侦查主体的心理品质是由其心理过程和个性特征的许多基本成分组合而成的,除了这些基本成分的主导方面之外,往往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其非主导方面的杂质。所以,纯而又纯的侦查心理品质是没有的。通常,我们讲某某侦查员进行现场勘查非常仔细,搞调查访问特别认真,一般是指其总体而言的,只要认真研究一下他勘查过的所有现场和搞过的所有调查访问,就会发现也有很多不仔细的地方和不很认真的时候。有时我们说某某侦查员情感品质很好,意志品质很好,则一般是从其基本方面讲的,而在侦查中的某些方面,某个时候,或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和时候,也一定有情绪低落,意志消沉的表现。平时在很多侦查员身上,我们能够见到自信与狂妄相随,执着与固执为伍,智慧时显得狡黠,温柔时又表现出怯懦。心理品质的这种多面性,使侦查主体形成了立体式的品格,这似乎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为侦查主体,认识到这一点,就要对自己的心理品质作出全面评估,以便扬长避短,且不可只看到好的一面,而忽视不好的一面。

    (三)侦查心理品质具有潜在性

    侦查主体在侦破中无时不在运用心理品质,却又很少有人注意到它,这是心理品质潜在性的一个重要表现。正因如此,有些侦查员以自己良好的心理品质攻克了很多疑难案件,但却不能就这个问题谈点体会。这除了缺少专门知识之外,主要是因为心理品质并非有形实物的模子,而是作为一种潜在的素养在悄悄地、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侦查活动的开展。侦查主体只有在自觉地反省自己的心理品质时,才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和作用。研究侦查心理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侦查主体充分认识这种无形的东西的价值,以使其在侦破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侦查心理品质的潜在性,还表现在它就象一粒正在休眠的种子,必须有显露和发展的时机,才能开花、结果。有些侦查员要不是在一些大要案的侦查中担当重任,在关键时刻表现出大智大勇,其良好的心理品质就不可能被认识。实践证明,了解自己和他人潜在的心理品质不容易,发挥和挖掘自己与他人潜在心理品质积极的方面更要有个过程。

    (四)侦查心理品质具有变异性

    侦查主体心理品质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变异性是绝对的,是两者的有机统一。心理品质发生变异的原因,一是世界观能发生变异。我们说侦查主体的世界观是相对稳定的,并不是说不能发生变化。实际上,由于在侦查实践中经受磨炼的程度不同,受社会思潮的影响不一样,在政治上、道德上对自己的要求各异,侦查主体的世界观都在逐渐发生变化。有的不断变好,有的逐渐变坏。不管世界观向什么方向变异,都将导致其心理品质发生变异,只不过变异的性质不同罢了。二是受年龄变化的影响。侦查主体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要经历从天真烂漫到世故老成,从幼稚单纯到多忧多虑的心理变化。“年轻好胜,老来多谋”。“年轻人相信许多假的东西,老年人怀疑许多真的东西。”这突出反映了心理品质受年龄的影响而在发生变化。三是受重大变故的影响。生活中发生不幸事件,如突发疾病或车祸等;家庭中出现大的变故,如发生婚变或痛失亲人等;工作中出现大的挫折,如侦查中发生大的事故受到不公正待遇或处分等,都会对侦查主体的心理形成强大的冲击,进而导致其心理品质发生变异。这种变异性,揭示了侦查心理品质可以改变的特性。

    二、侦查心理品质的构成

    侦查主体的心理品质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它涉及到主体心理的各个方面,由多种具体的心理品质所构成:(一)认知品质认知品质是侦查主体在侦查认知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本质特点。由犯罪侦查的特殊要求所决定,侦查主体良好的认知品质应具有以下特点:1.感知快速准确。侦查主体的感觉器官必须反应灵敏,机能健康,有很强的感知能力。在侦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感知无误,准确地发现刺激源,查找到刺激物,迅速作出反应,并能正确分析其在案件侦破中的价值和作用,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理。比如,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能通过敏锐的观察,准确地感知犯罪嫌疑人发出的刺激信息,很快找到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对拒捕的犯罪嫌疑人,能快速准确地感知其发出的反抗信息,并立即作出正当防卫反应,采取正确的控制措施,不仅能有效地保证自身安全,而且能很快将其制服,促进案件顺利侦破。

    2.判断正确无误。侦查主体在感知的基础上,必须作出正确的判断,才能推动侦查活动向纵深发展。其中包括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对犯罪动机的判断,对犯罪人数及其个性特征的判断,对侦查范围的判断等等。如果不能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无误的判断,犯罪案件是不可能侦破的。而且,在很多时候,要求侦查主体作出判断时,不仅要正确,而且要十分迅速,否则,就会贻误战机。比如,追捕逃犯,只有根据有关线索,对其逃跑方向和路线作出快速而准确的判断,才能抓住战机,将逃犯抓获。否则,就会延迟抓获时间,甚至使其逃脱法网,对社会造成危害。

    3.想象丰富开阔。侦查主体的想象是和联想密切相联系的,它们都是分析和认识案情不可缺少的心理形式和工具。犯罪案件发生后,侦查主体必须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所得信息材料,运用科学的想象和联想,推断犯罪动机、犯罪成员情况和犯罪过程,然后再据此展开侦查,搜集证据,用事实来证明想象和联想的正确性,从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认定或否定。所以,侦查主体的想象力和联想力,对案件侦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侦查主体的想象力只有丰富、开阔,才能在侦查中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才能提高侦破效率。侦查主体丰富的想象力,是建立在丰富的经验、阅历和广博知识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侦查员经历的案子越多,阅历越深,知识越渊博,其想象能力就会越强。所以,发展想象力这种心理品质,必须在学习科学知识、积累侦查经验、增强社会阅历这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二)情感品质

    情感品质是侦查主体在情感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本质特点。这些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善于控制和利用激情。侦查中由于各种原因,会经常出现激情。侦查主体处于激情状态时,容易失去理智而感情用事,出现过火行为,还会使自己的认识范围缩小,控制自己的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及后果,与案件侦破不利。只有恰当地控制自己的激情,才能避免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尤其对不良激情,必须采取转移注意、降低强度、延缓爆发时间等办法,予以控制,才能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2.保持恬静明快的心境。侦查主体的心境积极与否,对侦查工作影响很大。保持积极乐观的心境,能使侦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大大提高攻坚能力。如果经常出现消极的心境,不仅能影响自己的干劲,而且会对同事产生不利的影响。尤其是领导,如果心境不好,部属会产生一种压抑感,使其敬而远之,难以进行思想交流,严重影响侦查目标实现。当然,由于侦查中不可能事事随心,处处如意,偶而出现消极的心境也属正常,问题是必须善于对自己的心境进行调节。尤其是负责侦破的领导,遇到困难时,独自一人心境低落可以,一旦出现在部属面部,就应当精神焕发,谈笑风生,判若两人,这样才不致于把消极的心境传染给别人,避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

    3.有一以贯之的热情。热情综合了心境和激情的特点,但比激情持久,比心境强烈、深刻。作为侦查主体,首先要对侦查事业有极大的热情。如果没有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火一般的热情,创造一流的业绩就无从谈起。有了这股热情,侦查过程中才能有积极向上的情感,才能不怕困难,完成各种艰巨的任务。其次要对广大群众有极大的热情。由犯罪侦查工作性质所决定,侦查主体的这种热情必须保持一贯的倾向性、深刻性、稳定性。任何一个侦查人员,如果不是把自己的情感一往情深地指向人民,而是贪图私利,患得患失;如果不是使自己的情感深化到为祖国、为人民舍身忘死的程度,而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淡如水;那他就会失去搞好侦破工作的动力,也就根本不可能出色的完成各项侦破任务。

    (三)意志品质

    意志品质是侦查主体在意志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本质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是:1.高度的自觉性。侦查活动是一种有目的的主动进攻,因此,侦查主体对自己意志行动的目的理解越深刻,就越能自觉地使自己的意志行动符合侦查任务的要求。尤其是意识到自己的意志行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危,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就会更加自觉地进行斗争,就会不怕任何艰难险阻,做到“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坚决完成侦破任务。侦查主体的意志如果缺乏自觉性,就会在侦查中不坚定,无主见,容易受外界的干挠和左右,或固执己见,一意孤行,由此把侦查工作引向邪路,陷入被动的局面。

    2.突出的果断性。犯罪案件侦查中,情况千变万化,很多机会稍纵即逝,侦查主体的意志必须具有果断性,才能根据所获信息,明辨是非真伪,正确而迅速地做出决策,赢得宝贵的时间;做出决策之后,又会毫不犹豫地付诸侦查行动,必要时敢于冒一定的风险,决不迟疑后退。当情况突然发生变化,原来的决策已不适应时,则要立即停止侦查行动或延缓行动,并制定出新的侦查对策。侦查主体的意志如果缺乏果断性,就会在侦查中优柔寡断,把握不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或只凭主观臆想做出决策,进而轻举妄动,鲁莽从事,使侦查工作遭受损失。

    3.顽强的坚韧性。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一般都有一个预谋的过程,而且从预谋犯罪就开始做反侦查准备,犯罪后又会继续下去,给侦破案件造成很多困难。所以,不少案件反复侦查破获不了。这就要求侦查主体的意志,必须有顽强的坚韧性,侦查中要不怕挫折和失败,不怕任何困难,案件不破决不罢休。实际上,不少案子都是在已无希望的情况下,又重整旗鼓,靠坚强的毅力,取得关键性的证据,拿下全案的。侦查主体的意志如果缺乏坚韧性,就会错误地估计自己的侦查水平和能力,遇到挫折和困难就垂头丧气,不敢进取,或放弃主观努力,最终导致侦查工作失败。

    (四)个性品质

    个性品质是侦查主体在个性方面表现出来的本质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1.强烈的求成功动机。追求侦破成功,是侦查主体突出的个性特点。强烈的求成功动机乃是推动侦查工作发展的内在动力。具有这种动力的侦查主体,往往不会陶醉于目前的侦查成功,不会因为一个案件侦破了而固步自封,而往往把眼光放得更远,追求更多、更大、更疑难案件的侦查成功。实践证明,侦破效率与侦查主体的求成功动机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在一定的范围内,求成功动机愈强烈,侦破的成功就愈大。因此,优秀的侦查人员都有十分强烈的求成功动机。

    2.广泛持久的兴趣。浓厚的侦查兴趣,能促进侦查主体的思维活跃,观察敏锐,注意力集中,想象丰富,情绪高涨,因而是案件侦破的内驱力之一。由于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弄清犯罪案件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的知识,因此,侦查主体的兴趣必须十分广泛,才有利于搞好侦查工作。侦查主体的兴趣如果缺乏广泛性,很多事情就会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很难把工作搞深搞透。在现阶段,社会犯罪一直居高不下,侦破一个案件尚需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与整个社会犯罪作斗争就更需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和毅力。所以,侦查主体的兴趣又必须有持久性,才能把侦查工作搞好。侦查主体的兴趣如果缺乏持久性,侦查中遇到困难和阻力,就会发生兴趣转移,那是不可能侦破犯罪案件的。

    3.乐观自信的性格。性格最能体现侦查主体与众不同的个性特征。它是主体适应侦查环境需要而产生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能保证侦查主体有效地进行各种侦查活动。当然,侦查主体的性格不能像侦查能力那样直接决定侦查效率,但它对侦查活动产生的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爱因斯坦指出,优秀的性格和钢铁般的意志比智慧和博学更为重要,智力上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性格的伟大,这点往往超出人们通常的认识。就侦查主体而言,乐观自信的性格是必备的个性品质。因为犯罪侦查的特殊性,决定了侦查主体必须有这样的性格,才能在困难面前不泄气,勇往直前地把案件查清;才能在侦查过程中,根据所获信息对案情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分析,使案件最终被侦破而不致于半途而废。

    三、侦查心理品质的培养

    侦查主体的心理品质虽与先天遗传素质有某种内在的联系,但从根本上讲却是在后天实践中形成的。因此,要使侦查主体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必须从多条途径进行有效的培养工作。笔者认为,这些途径主要是:

    (一)大力开展心理品质教育

    ***同志曾经指出:“一个民族的新一代,没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这个民族就没有力量,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对侦查主体来说,良好的心理品质是强大的凝聚力,无形的战斗力,灵活的多变力,获胜的保障力,没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是不可能顺利侦破犯罪案件的。必须通过心理品质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培养良好心理品质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种原因,不仅犯罪案件侦破的难度越来越大,侦查主体必须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才能与之相适应。而且,经济转轨和文化转型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助长了个人至上、金钱至上、享乐至上的价值取向。这些消极因素,无时不在腐蚀着人们的灵魂。人的心理就象一台兼有“过滤”、“整流”、“保护”等作用的“万能机”,外界的一切东西都需要经过这台“万能机”进行处理,才能内化为自己的意识,并进而外化为自己的品德、行为习惯、价值取向等。而心理品质就是这台“万能机”的“润滑油”,没有“润滑油”,机器就运转不起来。侦查主体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能从根本上堵绝社会上消极因素对自己灵魂的腐蚀,并有选择地接受社会上积极因素的影响,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以适应犯罪侦查的需要。

    在进行心理品质教育的过程中,要自觉地将其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心理品质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虽然都是做人的工作,但两者却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心理品质教育侧重于侦查主体的身心健康教育,而思想政治教育则侧重于侦查主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这两种教育的共同性都是为了塑造侦查主体高尚的人格,使之适应侦查工作的需要。心理品质教育本身没有政治倾向性,但现实的心理品质教育却回避不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思想问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促进良好心理品质的发展,良好的心理品质则会促进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因此,心理品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是相互交叉、相互配合、相互转化的,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是良好心理品质形成的必要前提。所以,凡是心理品质好的侦查主体,无一不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对心理品质和科学文化的关系,培根有一段精彩的论述。他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学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个性。因此,侦查主体要使自己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必须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上狠下功夫。

    现代科学知识具有一些新的特点:一是整体性越来越强。现代科学尽管分工越来越细,但它们之间又相互渗透、相互转移,由此建立起纵横交错的紧密联系,形成网络式的知识体系,日益显示出整体化的趋势。侦查主体如果不具备全面的知识结构,侦查中会碰到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案件搁浅,对良好心理品质的形成产生不利的影响。二是渗入越来越深。现在,一门新的科学知识产生,很快会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计算机科学不仅渗入到工业、农业、运输业等各个行业,而且渗入到了犯罪领域,出现了利用计算机犯罪的各种案件。侦查主体必须懂得计算机科学知识,才能有侦破此类案件的心理准备,真正识破犯罪分子在这方面玩弄的各种花招,在斗争中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一个计算机科盲,在此类犯罪面前必然束手无策,怎么谈得上培养良好心理品质呢?三是更新越来越快。随着科技发展速度的加快,新科学知识正不断取代旧知识,科学知识陈旧的周期越来越短了。因之,人们必须加速更新自己的知识,否则,就会落后于形势,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侦查领域同样如此。侦查人员如果知识老化,不能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侦查员,当然也就不会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现代科学知识发展的新特点与良好心理品质的内在联系表明,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是侦查主体培养良好心理品质的有效途径,舍此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

    (三)认真培养敬业精神什么是敬业精神?用邓小平的话来讲,就是“在正确的政治方向指导下,从分析实际情况出发,发扬革命和拼命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坚持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7页)。

    由于社会分工的差异,这种敬业精神在不同领域应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到犯罪侦查,侦查主体的敬业精神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也是侦查主体的根本宗旨。因此,其敬业精神,必须从这个根本宗旨出发,敬人民、爱人民,做人民的忠诚卫士。这是侦查主体良好心理品质的思想基础。一个侦查人员心里没有人民,行动上无视人民的根本利益,无论如何不能说其心理品质是良好的。二是无私奉献的精神。犯罪侦查工作任务重,且充满了危险性,个人主义严重绝不能做好这项工作。侦查主体必须有与国家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觉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才能担当起肩负的历史重任。它意味着,当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要不惜鲜血和生命去进行保卫。这种精神恰恰是良好心理品质的根本要求,它既体现了良好的情感品质、意志品质,又体现了良好的个性品质。可见,不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所谓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就是一句空话。三是高度负责的精神。敬业就意味着对工作高度负责,要一丝不苟,容不得半点马虎。应当看到,侦查主体手中掌握着不少特殊的权力,这些权力的运用关系到当事人的命运,所以其敬业精神必然与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相联系。由于高度负责,很多疑难案件得以侦破;由于责任心不强,一些冤假错案悲剧性地得以形成。培养侦查主体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正是为了发扬前者而避免后者。在这点上,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与良好的心理品质乃是完全统一的。

    敬业精神与良好心理品质的一致性说明,侦查主体要使自己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必须从培养敬业精神做起,舍此同样不可能达到目的。「参考文献」

    [1]刘红松。军事心理学[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6. 

    [2]李锡海。侦查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3]官平。人民警察的敬业精神[J].公安大学学报,1995,(1)。

    [4]冰锋。心理障碍调适与思想政治工作[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1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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