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鹏:虚假民调的警示
日前,江苏省对南通市的启东、海门、通州等地全面达小康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民意调查。当地有干部要求受访群众按照事先发放的标准答案回答提问,中小学还专门放假一天,让学生背熟答案“协助”家长应对电话调查。这场民意调查被曝光,占据了近日主要媒体的版面,引起广泛关注。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立法、政府决策、政绩考核等政府工作的很多方面都引入了民意调查,其他各种各样的民意调查也不时见诸报端。在这种民意受重视的氛围下,虚假民意调查带给我们多重警示。
虚假的民意调查折射出干部政绩观的“错位”。有的干部不是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而是追求表面风光,搞形式主义。江苏省提出“全面小康,百姓认可比统计数字更重要”。应当说,在小康达标考核中,调查引入民调,有利于防止政府自说自话、自我评价,避免“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的现象。但有些地方的干部,人为操纵民意调查,就使小康调查变了味。今年1月,《求是》杂志发表胡锦涛同志文章指出一些党员、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其中说“有的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现在看来,摆花架子、罔顾百姓疾苦的制造虚假政绩的现象还远没有绝迹。
没有监督的民意调查,有可能是“歪嘴和尚念经”。我们有重视民意的传统,但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民意调查却是新鲜事物。搞民意调查的单位或个人,有的是真心实意了解民情民意,有的是走形式拉民意作“虎皮”。在一些政府部门的民意调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90%多的满意率。这样的民调如果与实际不符合甚至背离,就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制造新的矛盾。离开公正、公开的程序,看似现代的民意调查,很容易剑走偏锋。在现代社会,媒体是一支重要的监督力量,有助于保证民意调查的公正。虚假民意调查的曝光,得益于媒体的作用。
我们知道,民意调查是政府查实情、解民忧、作决策的前提。好像战场上谎报军情一样,在民意调查上作假,可能导致决策失误,危害严重。同时,发布错误信息的民调机构有可能使信用破产。在我国,行政法律和法规逐步健全,在处理虚假民意调查中,可以用法律这把尺子“量量”,看看那些干部有没有渎职违法行为?
虚假民意调查给我们提了个醒:讲实话、办实事、求真务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任重道远。(北京市格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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