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卷门”将民意置于何处
试卷失而复得并不值得庆幸,追回来的仅仅是一堆废纸而已,数十万考生的学习计划因软考延期被打乱,民意无诉求渠道,使责任追究也变成鸡肋。虽然考生抗议声不断于网,但并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对此事件负责,向广大的受害者道歉。
改革开放带动民意大潮,尊民意、听民生已成政治惯例。考卷丢失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大部委不出意料的独立发布“霸王”通知,告知天下考试延期至12月21日,而20日便是国家四、六级考试,时间安排可谓强势。
考生将考试费用交于国家,等于与国家签订契约,因不可归结于考生一方的责任使考试延期,属于违约,违约责任中延期履行应由双方协商,为何仍然采用“霸王条款”?若此问题不涉及“国家契约”,那么由于公权力的行为过失导致考试延期,致使数十万行政相对人受害,其更改具体行政行为又是否应该进行听证?二部委的决策未与广大考生商议,便下此“霸王令状”,如此“强权政治”将民意置于何处?
从“连年叫卖四、六级考试答案”到“全国自考百元试题”,泄题、漏题、丢题事故已经发生多起,考试疏忽与舞弊大意出人意料的成为考试公平的最大挑战,甚至世界各国均以严肃著称的司法考试在我国也因司法部“内鬼”遭到前所未有的亵渎,2007年通过率高达22%.而事件发生后多“双规”责任人、延期考试,却鲜有部委大度的出来向广大考生致歉,来给民意一个交代,更不用说诚心邀请考生代表商议对策,倾听民意,共同解决问题。
遗憾的是,考生这个拥有受害者与“看客”双从身份的“倒霉蛋”要继续坐在“冷板凳”上,事情的处理也未体现出任何的进步与先进性。政府机关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其行为守则并不是仅仅让人民等着看“紧急通知”,而是如何设法倾听人民声音,并“听之任之”。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一个肯倾听民意的政府不可能垮台。放开“打车运卷”的过程不说,两部委是否能够反思一下,你们离民意到底有多远呢?(张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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