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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林地的征占用手续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流程

一、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二、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向被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位交纳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责任部门   省林业厅

办事地点   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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