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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2.《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办理条件 

一、项目类型:初审

    审批内容:1.是否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是否具备兽药生产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提交兽药GMP合格证书
    3.《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流程

   1.材料受理。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厅长审查后报农业部审批。

   image

办理时限  20日

责任部门  省农业厅 

办事地点  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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