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上海宣判一起伪基站群发短信案 被告人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获刑四年

发布日期:2014-09-09    作者:池万浩律师
本报上海5月9日电  伪基站不需要通过电信部门,甚至不用接入互联网,便可向周围一定范围内的移动手机发送非法短信,不但破坏了正常的电信秩序,而且影响用户手机使用。今天,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通过伪基站发送群发短信案,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11月,李某接受一自称是澳门人的“招聘人员”的指派,在上海一旅馆房间使用伪基站设备,采用非法占用中国移动通信上海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上海分公司GSM900网络工作频率的方式,向周边范围内的移动手机发送“澳门博彩”的非法信息,共计3万余条。李某的行为导致约3万户移动用户通信中断,严重影响移动用户的正常通信。当日,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工作人员会同民警到现场查获伪基站设备,而李某则已逃逸。 
    次月,李某又用同样的方式在苏州一家快捷酒店房间发送“澳门博彩”的非法信息13万余条,导致约13万户移动用户通信中断。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工作人员会同民警当场查获伪基站设备并依法查扣。5天后,民警电话通知李某至公安机关,最终归案。民警在李某暂住地上海市虹口区的一套公寓内查获另外3套伪基站设备。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伪基站,采用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搜取手机用户信息,强行向不特定用户手机发送赌博短信息,造成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局部阻断,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电信秩序,影响电信运营商正常经营活动,危害公共安全,而且影响用户手机使用,损害公民隐私,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但鉴于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王俊莎)
来源:上海法院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