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刘某涉嫌非法拘禁案判决作出即释放

发布日期:2014-07-02    作者:秦陆路律师
简要案情:     刘某和同村的刘峰(化名)存在债务纠纷,但刘峰为讨债,长期不回家,在外打工。2013年1月,刘某终于在滕州一一洗浴中心找到刘峰,但怕惊动他就没现身。回家后,刘某纠结其儿子和几个同学,一起再去找刘峰,并将刘峰带至薛城区住处拘禁。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和虐待。后,案发,刘某被抓获。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拘禁并殴打被害人且存在虐待。在被逮捕后,其家属至我所要求我作为其辩护人。    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刘某纠集未成年人非法拘禁并殴打、虐待被害人,法定刑期应为一年至一年半有期徒刑。但通过阅卷和会见,了解到两人确实存在债务,且被害人本身也有很大过错。但是根据侦查卷宗,根本没法看出两人存在合法债务,因为办案机关只是将非法拘禁当庭写的欠条入卷,但是被非法拘禁时写的欠条根本无法证明两人存在合法债务。这样被告人面临的量刑就会加重,因为没法证明被害人存在过错。在这种情况下,我积极指导其家属搜集证据,在开庭时充分向法庭作了陈述,通过详细阅卷,我将重点放在被害人存在过错等情节上。    判决结果:最终,我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法庭判处被告人拘役5个月。从其被拘留开始计算至判决作出后,在判决作出后,被告人即可出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0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