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交通运输 >> 查看资料

新办(小车)(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申办香港货车“香港==福田”行驶标志(新 办)
法律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5]503号文; 2.广东省公安厅粤公函字[1997]22号文和粤公函字[1999]116号文; 3.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广公交(函)字[2002]31号文。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申请材料
1.向保税区管理局递交申请办理小轿车“行驶标志”报告(原件1份);
2.保税区管理局批准在区内设立企业的批文(原件及1份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2份复印件);
4.已注明实收资本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2份复印件);
5.省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该企业的历次验资报告(原件及2份复印件);
6.中文版的香港商业登记文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7.香港车辆登记文件(原件及3份复印件)。如车辆登记文件车主名称与投资方名称不相符的,香港有限公司的需另提供最近一年的《周年申报表》,香港无限公司的需另提供《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8.驾驶员的回乡证或护照(原件)、身份证、香港驾照、国内驾驶证正副本(原件),要求以上证件同复印在一张A4纸上(3份复印件);
9.驾驶员近期正面小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车辆前方左侧45度角3R彩色照片7张;
10.填写并加盖公司印章的《“香港==福田==深圳”行驶标志申请审批表》、《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贴2R车彩照);
11.企业购地、租地、租厂房(仓库)或租办公楼合同及缴交购地、租地、租仓费用单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说明 办理上述业务: 1. 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2. 需提供正本或原件的,受理和审批部门在受理申办单位递交材料时核对正本或原件后即退回申请人;3. 在受理、审批资料过程中,还涉及补充其他资料的,申请单位须尽快提供;4. 持国内通行证入出境者不能做司机。此办法从二○○四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
决定机关

广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程  序
时  限
15个工作日内核准报省车管所审批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一年 
法律效力
收  费 入出境批准通知书60元/份;司机入出境签注20元/人;行使标志牌 100元/份。
年审或年检 一年一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