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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出口配额管理的重要工业品(稀土)出口申请(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实行出口配额管理的重要工业品(稀土)出口申请

法律依据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68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有稀土出口基数和出口实绩的法人企业。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数量,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能力、经营规模、产品来源及流向、销售收入、税金总额、创汇情况);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出口合同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贸工局
决定机关
程  序
  (一)根据商务部有关公告,企业提交申请;
  (二)汇总转报商务部;
  (三)商务部下达配额数量。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每年公布一次 
法律效力
收  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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