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对外交流 >> 查看资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资格申报原则、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10-1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资格申报原则、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办理原则:不够条件的不备案,符合条件的一律备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海运500万元,空运300万元,陆运、快递20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相应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

2、申请国际货代企业的名称,应当含有“货运代理”、“运输服务”、“仓储”、“配送”、“集运”或“物流”等相关字样。

3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货物运量较大,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

 三、申报材料

1、备案登记表,且有法人签字、盖章(总公司提交表一,分公司提交表二,相关手续完结后提交表三。以上三表表格不能有空项)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看正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验资报告

四、办理程序

1、企业按上述要求申报材料。

2、初审:由业务经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拟定合格后转主管副处长复核。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及时退还企业。

3、审定:主管副处长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定,合格后交系统操作人员打证。不合格的申报材料返经办人员退还企业。

4、打证:系统操作人员凭经办人员、副处长签字,将企业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

5、发证:系统操作人员对备案登记表核对无误后予以盖章,并做好登记造册,企业签字予以发证。系统操作人员将申报材料存档备案(从初审到发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备注:业务办理:外贸处  电话:0991-2896428

主管副处长:王素玲

业 务 经 办:沈 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