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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支撑平台资助计划(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支撑平台资助计划
法律依据
(一)《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第四十三条,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发〔2004〕1号,2004年1月16日发布。
?(二)《印发关于整合使用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意见的通知》,深圳市政府,深府〔2004〕142号),2004年8月27日印发。
?(三)《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发〔2006〕1号,2006年1月4日。
?(四)《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深府[2004]195号,2004年11月18日发布。
?(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深府[2004]205号,2004年11月26日发布。
数量及方式
有数量限制,一个单位原则上1年内申报一次,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条  件
1、申请人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请人应能提供公共支撑平台组建和运作的主要条件保障;
??3、申请人熟悉所从事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其中,行业检测类或其它有服务质量认证要求的公共支撑平台的依托单位,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认证;
??4、申请人执行政府的统一规划,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最近五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申请平台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支撑平台特性,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服务定位;所服务的地域范围应主要在深圳市域、周边区域及华南地区;所服务的内容范围应为对科技创新有促进和支撑作用,能加强和完善城市科技创新体系的技术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科技信息、实验动物等各类科技资源,建设和运行技术产权交易和科技资源共享系统,开展试验验证、检测测试、开发设计等开放性研发支持服务;
??6、申请平台应有专用的工作场地保障。国家对其有洁净度、温湿度控制、环境保护、废弃物(气、水、固体)处理、防雷防静电、安全保卫等环境条件要求的,应当符合其要求;建成正式运行后过开放性服务收入可基本维持自身日常运行支出。
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信局业务综合系统网站//stias.szsti.net在线填报,通过系统填写《深圳市科技创新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资助申请书》,含电子文件;
??2、《深圳市科技创新公共支撑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文件;
??3、依托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设立批文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份(验原件);
??4、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财政决算报告以及完税证明复印件8份(验原件);
??5、由多个依托单位申请联合组建公共支撑平台的,应提交各依托单位之间签订的《联合组建协议书》复印件8份(验原件)。
登录深圳市科信局业务综合系统网站//stias.szsti.net在线填报,通过系统填写。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
程  序
申请人向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递交申请材料→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审查材料,对通过审查的,进行现场考察(非共识技术创新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除外),委托专家评审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审定→公示→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对审查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领取批文。
时  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接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签定项目合同书。 
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一)申请人向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递交如下申请材料:
?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支撑平台资助计划验收资料(一式五份):
??(1)从//shenbao.szsti.net免费下载并安装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填写《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支撑平台验收申请表》(加盖公章);
??(2)《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支撑平台资助计划任务书》复印件(验原件);
??(3)《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研发资金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支撑平台验收报告》(加盖公章);
??(5)《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支撑平台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二)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审查材料,审查通过的,组织科技中介机构或者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对验收不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领取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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