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行业准营 >> 查看资料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准运证审核(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准运证审核
法律依据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凡申请运输、携带、邮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经始发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始发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十五条:申请《运输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运输、携带、邮寄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二)具备水生野生动物活体运输安全保障措施;(三)运输、携带、邮寄的目的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申请材料
1、 提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2、 证明材料:(1)出口贸易涉及国内运输、携带、邮寄的,需提供出口批文复印件;(2)捐赠、转让、交换的,需提供捐赠、转让、交换批件的复印件;(3)因养殖、收购而运输的,需出具双方的《驯养繁殖证》、《经营利用证》复印件和购销合同;(4)跨省展览、表演的,出具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纳展览、表演的证明;
3、 填写《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申请表》和保证书;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
决定机关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程  序
单位(个人)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填写申请表→办理单位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时  限
1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此项目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表格下载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准运证审核事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