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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9C006
事项名称: 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旅游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
乘车路线: 地铁一线在建国门站下,特1,52,802在日坛路站下
联系电话: 85157155
监督电话: 65158225
相关网址: //www.bjta.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依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条 );
2、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依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条);
3、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依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条);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书

(二)注意事项:

1、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2、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经主管处领导确认后不予受理,但必须将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有关文书,上报国家旅游局审批,并通知申办人;收到国家旅游局批复后,将审批结果告知申办人。 
2、对审定未通过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交纳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质量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旅游局行政受理大厅
2
、办公地址: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
3、乘车路线:
地铁一线在建国门站下,特1,52,802在日坛路站下

4、联系电话:85757155
5、监督电话:65158225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ta.gov.cn

样表下载

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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