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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补证(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7B007
事项名称: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补证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一层受理大厅
乘车路线: 118,392,748,701:二里沟东口下
联系电话: 83979426、83979427、83979515
监督电话: 83979446
相关网址: //www.bjda.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补证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补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企业应在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补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补证)申请表》1份;
2.在《首都医药》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注明丢失正本、还是副本);
3.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1份,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和申请材料目录;
4.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补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受理大厅   
3、乘车路线:118,392,748,701:二里沟东口下
4、联系电话:83979426、83979427、83979525
5、监督电话:83979446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da.gov.cn

样表下载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补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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