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新闻广电 >> 查看资料

音像复制企业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2C015-02
事项名称: 复制企业变更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乘车路线: 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联系电话: 64081418
监督电话: 64081804
相关网址: www.bjppb.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复制企业变更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复制企业申请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复制企业,比照设立复制企业审批程序办理。
2、复制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场所、股权比例等其他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或 者注销登记,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复制企业变更申请书》
2、《复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即时办理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的备案,登录"复制企业变更或者终止登记表",变更《复制经营许可证》。
2、即时办理终止复制经营活动的备案,登录"复制企业变更或者终止登记表",收回《复制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部门。
3、批准复制企业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复制企业的,变更《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4、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乘车路线: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4、联系电话:64081418       
5、监督电话:6408180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ppb.gov.cn

样表下载

复制单位设立变更申请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