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对外交流 >> 查看资料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6C002-01
事项名称: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
2、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3、《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规则(试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收费标准: 本项行政许可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此项许可另外需要检验检测20个工作日,不计在行政许可期限之内)
办理机构: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监督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乘车路线: 119、408、409、422、656、740、753、827、840、939、944(含支线)、983支,运通101、运通110、运通113路育慧里站(北四环外环)、芍药居站(北四环内环)
联系电话: 84611177(总机)
监督电话: 84611177-6005
相关网址: //www.bjtsb.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填报《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申报表》。内容正确完整无缺项、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计量器具的中文(中外文对照)技术说明书(可直接提供给技术机构)。
3、计量器具的中文(中外文对照)使用说明书(可直接提供给技术机构)。
4、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交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一份。
5、提交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IC卡。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经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技术机构检验。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计量检定证书 。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监督处

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市质监局)
3. 乘车路线:119、408、409、422、656、740、753、827、840、939、944(含支线)、983支,运通101、运通110、运通113路育慧里站(北四环外环)、芍药居站(北四环内环)
4. 咨询电话:84611177(总机)
5. 监督电话:84611177-6005
6. 办公时间:
7. 网址://www.bjtsb.gov.cn/

样表下载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申报表(示范)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申报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