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北京)
事项编号: | 0018B021 |
事项名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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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
乘车路线: | 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 |
联系电话: | 85163163、65251654 |
监督电话: | 55248759 |
相关网址: | //www.bjmbc.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独自经营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 (一)提交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自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二)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填写《登记表》说明: 2、上网登录后,向备案登记机关(北京市商务局)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3、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表格背面签字、盖章。 4、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失效后需到北京市商务局重新领取《登记表》。)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受理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4、联系电话:85163163、65251654 5、监督电话:5524875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7、网址://www.bjmbc.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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