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运输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05C019 |
事项名称: |
枪支运输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
乘车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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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62016130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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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址: |
//www.bjgaj.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枪支运输许可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经批准的枪支弹药进出口单位、军工企业、射击竞技运动单位、其它本市在册管理的枪支单位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经批准的枪支弹药进出口单位:公安部的批准件或兵器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1、军工企业: (1)公安部的批准件或兵器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2)本单位申请运输的证明信。 2、射击竞技运动单位: (1)国家体育总局或北京市体育局举办射击比赛的计划; (2)外省市公安机关的批准件; (3)本单位申请运输的证明信。 3、其它本市在册管理的枪支单位: (1)有关部门的批准件; (2)本单位申请运输的证明信。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核发《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或《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 2、对未经审定通过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即时办理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2、办公地址: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62016130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ga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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