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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审定(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0C017
事项名称: 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审定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
2、《北京市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组织专家鉴定时间,专家鉴定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办理机构: 北京市农业局粮经作物管理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乘车路线: 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联系电话: 82078446、62056472、82078439 、62361655
监督电话: 82078426 、82078403、 82078443
相关网址: http://www.bjagri.gov.cn
备注: 本行政许可受理范围:小麦、玉米、大豆、大白菜、西瓜、稻、棉花、油菜、马铃薯;行政许可受理时间:1月1日~1月31日;行政许可审定会议召开时间:2月1日~4月30日

办事程序

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审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审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北京属同一生态区的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市)级审定的品种;
2、通过1年以上北京市引种鉴定试验。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申请书》一式15份;
2、《引种品种当地审定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
3、反映本品种主要特征特性如株、叶、穗、粒、果、种子的5寸彩照各一张;种子样品1份;
4、市种子管理机构出具的引种试验报告。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以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形式通知、送达申请人,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在办公场所公开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书面告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组织专家鉴定时间,专家鉴定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农业局粮经作物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3、乘车路线: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4、联系电话:82078446  82078439  62056470  62051552
5、监督电话:82078426  82078403  82078443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    http://www.bjagri.gov.cn

样表下载

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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