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许可(就业证申办)(北京)
事项编号: | 0011A004 |
事项名称: | 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许可(就业证申办)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5]第26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1、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外国人办证服务窗口 |
办公地址: | 1、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市职介中心一层服务大厅、2、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3号 |
乘车路线: | 1、乘坐102、14、40、66、百利宝、744、800等公交车在游泳池站下车、2、乘坐56路、运通102路、846路到西八里庄下 |
联系电话: | 63170764 |
监督电话: | 12333、63182700 |
相关网址: | www.bjld.gov.cn |
备注: |
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许可(就业证申办)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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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意向书示范文本
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设立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代表执业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新增代表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变更名称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合并、分立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注销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休业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代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注册(北京)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减少代表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北京)
-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核准(北京)
- 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北京)
- 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核)(北京)
- 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许可(就业证变更)(北京)
- 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许可(就业证变更)(北京)
-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核准(北京)
- 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许可(就业证申办)(北京)
- 台湾居民定居证签发(北京)
- 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北京)
-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审批(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代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注册(北京)
- 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变更名称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减少代表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设立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注销的审核(北京)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合并、分立的审核(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