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休业的审核(北京)
事项编号: | 0008C006-07 |
事项名称: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休业的审核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0号 2002年3月13日)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司法局律管处 |
办公地址: | 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
乘车路线: | 西直门地铁;44、387、800、919西直门;27、105、111西直门内大街 |
联系电话: | 58575482 |
监督电话: | 58575912 |
相关网址: | //www.bjsf.gov.cn |
备注: | 北京市司法局网上申报用户手册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休业的审核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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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休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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