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交通运输 >> 查看资料

养路费征收(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各征稽所(中心)

办理地址、电话:

 

        

       

   

东城养路费征稽所

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

63538598

西城养路费征稽所

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

83559002

宣武养路费征稽所

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

83527350

朝阳养路费征稽所

朝阳区朝外团结湖中路

85982024

海淀养路费征稽所

海淀区小西天志强园23号楼

62257789

丰台养路费征稽所

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

63538561

石景山养路费征稽所

石景山区古城东街8

68876990

城区收费中心(崇文所)

崇文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3号楼B

67136907

城东收费中心

朝阳区东四环窖洼湖桥东侧

87354363

城西收费中心

海淀区杏石口路乙49

88432689

南城收费中心

丰台区右安门外中顶村

83559001

北城收费中心

海淀区花园北路牡丹园北里甲2

62082466

养路费征稽处免费组

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

63538789

养路费征收管理所

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车管所院内)

87625023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内

64453833

东方基业汽车城

朝阳区姚家园路甲1

51193162

养路费征稽处稽查大队

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

63538783

通州养路费征稽所

通州区运河大街80

60528674

顺义养路费征稽所

顺义区潮白大桥东

89470169

怀柔养路费征稽所

怀柔区迎宾北环岛西北角

89683605

密云养路费征稽所

密云县西大桥路71

69041834

密云养路费征稽分所

密云县古北口镇

81051109

平谷养路费征稽所

平谷区城关新平西路

69961553

大兴养路费征稽所

大兴区黄村海子角

61242278

房山养路费征稽所

房山区城关镇马各庄村北

89323127

昌平养路费征稽所

昌平区永安32

69742712

延庆养路费征稽所

延庆旅游局南侧

81196855

门头沟养路费征稽所

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8

69807194

门头沟养路费征稽分所

门头沟区清水道班院内

6085598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当日

 

 

 

办理程序:

    一、养路费缴纳范围

    1、领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含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牌照(包括临时牌照、教练牌照)的各种客货汽车、特种车、专用车、挂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试验车、摩托车。

2、军事、武警系统改挂地方号牌的车辆。

3、临时入境的各种外籍车辆。

4、国家暂定免征养路费的车辆在改变使用性质、超出使用范围时,也应缴纳养路费。

二、养路费征收方式

使用现金或支票结算方式征收养路费。

三、车辆异动办理

1、新购车辆:须于领取牌照后5日内持行驶证到征稽所缴纳养路费。首次缴纳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征,5日以后办理养路费缴纳手续的,从第6日开始每逾一日按日加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

2、外省转入车辆:持养路费转籍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办理养路费缴纳手续。

3、停驶车辆:持车辆管理所开具的“机动车停驶证明”当月内到征稽所办理养路费次月停征手续。车辆报停当月收费不予退费,复驶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征。

4、报废车辆:持车辆管理所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当月内办理次月养路费注销手续。

5、本市过户: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过户发票办理(变更牌号需要变号证明)。

6、转籍车辆:持车辆管理所开具的“机动车转移证明”当月内办理养路费转出手续。

7、海关罚没拍卖车辆:持海关罚没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经审批后办理养路费缴纳手续。

8、本市车辆在外地缴费:需先到车籍所在征稽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未缴纳养路费处理。

9、丢失车辆:持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办理养路费停征手续。丢失车辆发还,持丢失车辆发还通知书办理丢失车辆的养路费缴纳手续。

10、扣押车辆: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车辆扣押证明,办理养路费停征手续。扣押车辆发还时持相应的发还证明办理养路费缴纳手续。

11交通事故车辆:持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扣押证明办理养路费停征手续;车辆发还持发还证明及停车场存车费发票办理养路费起征手续。

12、火灾车辆:如烧毁,需消防局证明,保险公司理赔证明及现场照片或车辆管理所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办理注销手续。

13、车辆因交通事故或火灾需修理的,请先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停驶手续,凭“机动车停驶证明”办理次月养路费停征手续。

四、养路费处罚规定

拖欠、逃缴养路费的、除责令其补缴养路费,按日加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外,并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1、拖欠、逃缴连续三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处应缴费额30%的罚款;连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处以应缴费额40%的罚款;满一年的,处以应缴费额50%的罚款;拖欠、逃缴连续时间超过一年不满一年半的,处以应缴费额60%的罚款;超过一年半不满二年的,处以应缴费额80%的罚款;二年以上的,处以应缴费额100%的罚款。

2、无车辆牌照又未缴纳养路费行驶的,或报停后在停驶期间行驶的;以假报车辆使用性质、载重吨位、营运收入及转借养路费凭证等手段逃缴养路费的;以倒换车辆号牌,涂改、伪造养路费凭证等手段,逃缴养路费的,处所欠费额2倍的罚款。

3、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养路费罚款由被处罚人持“行政处罚缴款书”到其开户银行或各商业银行分理处以上营业部门缴纳。

收费依据:

编号

车辆种类

 

费额

       

1

客车

/月吨

220

每十个核定乘座折合一吨(含驾驶员座位)。

2

货车

/月吨

220

包括后三轮摩托车。不足一吨的按实际核定载重吨位计算。

3

客货两用车

/月吨

220

核定载客人数折合吨位与核定载重量合并计算。

4

半挂车

/月吨

220

载重量小于或等于10吨部分。

110

载重量大于10吨部分。

5

半挂牵引车

/月吨

110

 

6

重型汽车

/月吨

220

载重量小于或等于10吨部分。

110

载重量大于10吨部分。

7

大型拖板车

/月吨

110

载重量小于或等于20吨部分

55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