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东方经验看司法考试
从新东方经验看司法考试
经常有学员提出如下问题:我已经下了很多工夫,对律考教材也背得很“熟”,可考试就是过不了?是我头脑笨,还是……?
我们认为,既然对律考教材都能背得很“熟”,那么他(她)就一定不笨,如果笨的话,就不可能把如此繁多的律考内容背得很“熟”。既然不笨,又为什么不能通过考试呢?原因就在于没有把握律考(司考)规律。
律考是有规律的,因为其一,律考是以一定的大纲为基础的,这就限定了其出题的范围;其二,律考是以客观题为主的,这就决定了它具备答题的技巧。把握律考的考点,掌握律考技巧,也就掌握了律考规律。
在系统学习了律考教材内容以后,律考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摸索清考试规律。
新东方的出国留学外语培训,其成就已经广为人知。新东方在GRE、TOEFL、GMAT教学方面何以取得如此成就,就因为他们把握了GRE、TOEFL、GMAT等的考试规律。
GRE、TOEFL、GMAT等考试,与律考(司考)有很大相似之处,这种相识处表现在都是以客观题为主的标准化考试的命题特点和形式。
新东方的老师成功之处在于牢牢地把握住了考试的规律和应试的技巧,从而明确了辅导方向,也给学生指明了复习的方向和方法。
我们“律师人”网站,在教学辅导方面,也正在走新东方之路:掌握司考(律考)规律,给学生指明了复习的方向和方法。
那么,如何掌握律考规律呢?对对律考教材已背得很“熟”的考生而言,其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认真研究历年试题,找出历年“考试率”(出现频率)最多的考点。对他们进行重点消化。对于这些考点在我们“律师人”网站及有关辅导资料都有所涉及。通过此种研究,我们就放弃那些不重要的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在我们给学员解答问题的时候,有不少学员爱钻牛角尖,对一些在司考中并不重要的考点“打破沙锅问到底”,我们认为,从应试考虑,这是不必要的,也是浪费时间的。
第二,认真研究历年试题答案,总结出试卷的总体特点,命题重点,科目重点,以及相应的学习方式,标准答案的特点,习惯于从哪个方向,以什么形式来回答问题,做到使自已的答题习惯和思路与标准答案保持一致。
第二,做一定量的模拟题,特别是通过全真试题检测自已的薄弱之处,以作到全面进攻与重点进攻相结合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法与经济、政治和宗教等的关系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行政许可的实施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知识产权法-进口权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仿真练习题
- 司法考试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区别
- 司考刑法案例分析题目精选
- 第29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事前故意的因果关系错误
- 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
- 司考刑法必背考点:一罪和数罪
-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旧对比(法条版)
- 法理学名师指导之四:法的局限性
- 司考刑法重点:重叠的因果关系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结果提前实现的因果关系错误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 民事法律关系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
- 法的历史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