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租房住房 >> 查看资料

乌鲁木齐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0-1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目前中心认可的保证方式有用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由担保公司或房产公司用贷款所购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同时提供连带或阶段性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